第十八期行業信息周報 發布者: 發布時間:2020-04-16
為緊跟政策,對近期至2020年4月10日的行業信息進行整理匯總,本周報涵蓋自然資源部(廳/局)、生態環境部(廳/局)、住建部(廳/局)、交通部(廳/局)、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網站公布的實時信息,最新公布的城鄉建設、經濟政策、法規文件等信息,對我司未來發展具有一定參考意義。
★相關通知
一、關于推薦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信息化專家的函
福建省建設信息中心
閩建信函〔2020〕1號
2020年4月7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廳信息化項目評審與論證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充分發揮專家咨詢、評價、審議和指導的作用,經研究,擬擴充完善我廳信息化專家庫,請各相關單位認真推薦信息化建設領域的有關專家。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專家的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高,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廉潔、實事求是地履行職責,能嚴守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業秘密;
2、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較強的信息化相關領域工作實踐經驗,熟悉信息化領域或所屬行業的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技術發展動態;
3、具備高級職稱或同等專業技術水平,為信息化相關領域的專業化人才;
4、愿意參加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信息化建設相關的咨詢、評審、研討等活動,有時間和精力參加有關會議和研究活動。
二、推薦程序
采用個人自薦、單位推薦的方式進行推薦。由專家本人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信息化專家登記表》(見附件)的要求認真填寫,由推薦單位對被推薦人學歷、職稱進行核驗并簽署初步審查意見(蓋章)。于4月15日前將推薦表、身份證、職稱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583310931@qq.com。
聯系 人:高君
聯系電話:0591-87618352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信息化專家登記表
福建省建設信息中心
2020年4月7日
二、閩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閩侯縣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
閩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5日
閩侯縣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工作細則(試行)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政辦〔2019〕34號)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申報辦理建設許可涉及的各項審批,根據《福建省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工作實施方案》(閩自然資發〔2019〕118號)和《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2019〕95號),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適用范圍
工程建設項目涉及資源規劃、建設、人防和消防等主管部門行政審批的測繪事項包括項目前期的撥地測量、首次登記宗地測量、規劃放驗線測量,竣工驗收的規劃核實測量、綠地測量、人防測量、消防測量、地下管線測量、用地復核測量,不動產登記的宗地測量、房產測繪等內容。其中對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不動產登記所涉及的八項測繪內容實行“多測合一”,由建設項目業主自主選擇一家符合“多測合一”準入條件的測繪機構統一作業,制作竣工測量圖、不動產宗地圖和分層分戶圖等測繪成果,提供各審批部門審批使用,實現“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根據項目建設周期長短、項目規模大小等情況,項目前期的撥地測量、首次登記宗地測量和規劃放驗線測量是否納入“多測合一”范圍可由建設項目業主自行確定。
二、工作流程
(一)委托測繪(1個工作日)
1.建設項目業主在申請辦理建設項目竣工許可前,自主選擇符合“多測合一”準入條件的測繪機構,委托其統一開展各測繪事項。各審批部門應當積極引導建設項目業主優先選擇已入駐“閩侯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測繪機構。
2.測繪機構在接受建設項目業主委托實施測繪服務前,應當與建設項目業主簽訂委托合同,合同應采用本細則所規定的范本,按照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一次收費的要求,明確服務項目、內容和技術要求。
(二)開展測繪(7~14個工作日)
1.測繪機構接受委托后,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開展測繪,合理安排生產,優化生產工藝,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建設項目規模大小,壓縮工作周期,在約定時限內完成相關測繪工作:建設規模5棟樓之內的項目,開展測繪時限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建設規模6~10棟樓的項目,開展測繪時限不得超過11個工作日;建設規模超過10棟樓的項目,開展測繪時限不得超過14個工作日。
2.測繪機構應嚴格執行“兩級檢查”制度,測繪成果由測繪機構按照測繪質量管理體系(通過省、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或者ISO系列認證)完成質檢。各項測繪業務的項目負責人、一級質檢人員、二級質檢人員應熟練掌握各項業務技術規范和福州市相關規定,有一定的實踐經驗。測繪成果統一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三)提交成果(1個工作日)
1.測繪機構完成測繪后,在1個工作日內按各部門審批要求分項出具測繪成果(各成果主送對應的審批部門見流程圖)。
2.測繪成果由測繪機構分別報送各部門,不再由建設項目業主報送。各部門審查測繪成果認為需要修改的,應當一次性直接向測繪機構提出修改意見,不得要求建設項目業主反復協調,做到“一趟不用跑”。
3.為確保閩侯縣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完整性和現勢性,竣工地形圖測繪邊界應測至河道、道路等自然界線或建設范圍外擴50米范圍,成果格式須滿足閩侯縣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入庫要求(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四)成果匯交入庫
1.測繪機構在提交測繪成果報告后的1個工作日內,應將電子版成果數據(含多測合一合同)匯交至測繪主管部門,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日之前向測繪主管部門報送本季度“多測合一”測繪成果目錄。
2.測繪主管部門組織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對匯交的測繪成果進行內業比對檢查,成果符合相關要求則直接入庫,成果不符合要求則提出整改意見,測繪機構應于3個工作日內整改完成再次提交入庫。
3.成果匯交情況將作為建設項目竣工許可的重要內容及參考依據,逾期匯交或拒不匯交的,測繪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直至取消其承擔“多測合一”工作資格。
三、工作要求
(一)承接“多測合一”測繪業務的測繪機構應為在福州市內具有固定場所的獨立法人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主管部門頒發的包含控制測量、地形測量、規劃測量、地下管線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等專業子項的《測繪資質證書》,按照國家《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的等級資質和作業限額開展承攬“多測合一”業務,信用良好。按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合理收費,不得惡性壓價或抬價,不得降低測繪成果質量,擾亂測繪市場秩序。
(二)符合“多測合一”工作要求的測繪機構名單,測繪主管部門在縣行政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等網站予以公布,并根據行業監管情況及時進行更新,供建設項目業主查詢自行選取。
(三)“多測合一”測繪機構應加強質量內控管理和保密管理,結合“多測合一”工作特點,建立健全“多測合一”技術質量管理體系和保密管理制度,及時報送測繪主管部門備案。各項測繪成果報告應由本單位的注冊測繪師進行全面審核把關并簽字蓋章確認。
(四)“多測合一”測繪機構對測繪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涉嫌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承擔“多測合一”工作資格;建設項目業主涉嫌強迫測繪機構弄虛作假的,經查實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多測合一”測繪成果實行終身負責制。測繪機構對測繪成果質量終身負責,測繪成果在使用后出現質量問題的(因建設項目業主提供材料不實引起的除外),由測繪機構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測繪機構接受“多測合一”服務委托后,不得將項目進行轉包、分包,不得由非本單位人員進行作業。
(六)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推行“多測合一”工作機制,悉心指導建設項目業主減少測繪委托次數,達到降低測繪總費用、壓縮工作時限、提高辦事效率的效果。各部門在“多測合一”工作過程中,應堅持公平、公開、透明,引導建設項目業主依其自愿自主原則優先選擇入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測繪中介機構。
(七)為全面歸集、系統運用“多測合一”成果,保證我縣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完整性、現勢性,保障城市建設,由縣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我縣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匯聚、圖件發布、測繪成果匯交入庫、地理信息共享和更新維護工作。
四、監督管理
(一)測繪主管部門建立測繪機構信用評價體系,通過加強行業資質和測繪成果質量“雙隨機”監督檢查等措施,對在“多測合一”中發現的問題,包括:測繪質量、服務態度、取費情況等,以及不按規定匯交測繪成果問題和違約問題等不良行為予以登記建檔,界定具體情節,對失信企業在網上予以公布,并明確相應懲戒措施,強化市場退出機制。
(二)為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升多測合一測繪成果質量水平,測繪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多測合一”測繪成果質量“雙隨機”檢查工作機制,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檢查人員名錄庫,以半年為周期,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多測合一測繪機構和項目,同時從檢查人員名錄庫中抽取檢查技術人員3-5人,開展“多測合一”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三)檢查結果將及時在縣行政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及縣級相關網站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檢查結果不合格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暫停其承接“多測合一”業務一年;年度內2次檢查不合格的,擴大檢查范圍,對其在年度內承擔的所有“多測合一”業務進行全面檢查,并暫停其承接業務2年;若達到3次的,將其從“多測合一”測繪機構名單中刪除。
五、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6年2月2日發布的《閩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城鄉規劃局關于閩侯縣基礎地形圖統一供圖方案的通知》(侯政辦〔2016〕23號)同時廢止。
三、關于依托“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進行身份認證的通知
福建省工程項目監管信息系統
2020年4月10日
根據國家和福建省關于提升政務服務能力的要求,省廳各政務服務系統將依托“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進行身份認證和登錄。請各建設單位(代建單位/EPC/PPP)、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項目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總監在4月25日以前完成以下操作:
1、建設單位(代建單位/EPC/PPP)、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登錄“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進行法人注冊。
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總監通過閩政通APP注冊賬號,并完成高級實名驗證(人臉識別)。
3、建設單位(代建單位/EPC/PPP)、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消防檢測機構登錄“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和手機號碼登記。
4、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總監登錄“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根據提示確認手機號是否正確或補錄手機號。
5、以上都操作完成后,建設單位(代建單位/EPC/PPP)、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總監通過“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點擊頁面的“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進行登錄。如無法登錄,請確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企業)和身份證號(個人)在“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和“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兩個平臺信息是否一致。
如有注冊和登錄問題請咨詢“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591-86303856,“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591-87561509轉1號鍵。
2020年4月10日
福建省工程項目監管信息系統
★獎項申報
一、關于申報2020年度中國風景園林學會科學技術獎的通知
中國風景園林學會
景園學字[2020]14號
2020年4月08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風景園林學(協)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風景園林學會,學會各專業委員會、分會,各單位會員:
中國風景園林學會科學技術獎是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備案核準的風景園林獎項。該獎項旨在鼓勵風景園林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各界對風景園林領域的科技投入,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規劃設計、工程施工技術和行業整體科技水平,提高行業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經研究,2020年度中國風景園林學會科學技術獎(下簡稱‘風景園林科技獎’)評獎工作正式啟動,本次評獎不收取任何費用。現就評獎申報工作通知如下,歡迎積極申報。
一、評獎依據
風景園林科技獎評選按照《中國風景園林學會科學技術獎獎勵章程》(附件1)和《中國風景園林學會科學技術獎評獎實施細則》(附件2)進行。二、評獎范圍和申報條件
風景園林科技獎獎勵對象為在推動我國風景園林各領域科技進步、科技創新和科技推廣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評獎范圍為風景園林領域科技成果、規劃設計及工程項目等,設科技進步獎、規劃設計獎和園林工程獎三個子獎項。
風景園林科技獎實行自主申報。申報單位須為中國境內合法登記的風景園林領域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獎勵對象原則上限在中國境內完成的項目,因獎項國際化需要,規劃設計獎子獎項試行對中國境外項目進行評選和獎勵,有關細節另行通知。
各子獎項具體條件要求如下:
(一)風景園林科技獎實施分子獎項按類別申報。風景園林科技獎設科技進步獎、規劃設計獎和園林工程獎三個子獎項。各子獎項類別設定如下:
1、科技進步獎子獎項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發明專利”、“研究報告”、“技術標準”、“圖書”等類別。
2、規劃設計獎子獎項設“規劃類”和“設計類”兩類。規劃類項目須經規定程序審查通過或批準,法定規劃類項目須取得正式批復文件,其他規劃類項目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文件。設計類項目規模一般在2萬平方米以上或造價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為從方案設計到建成實施的完整項目階段,須取得竣工驗收材料。
3、園林工程獎子獎項設“園林綠化工程”和“園林古建工程”兩類。園林綠化工程項目必須是近三年建成項目,要求綠化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和造價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園林古建工程項目,要求新建、維修的古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和造價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風景園林科技獎的申報項目均須為已完成項目。
1、申報科技進步獎子獎項的科研項目須完成整體驗收并應用滿2年。
2、申報規劃設計獎子獎項的規劃類項目須經規定程序審查通過或批準實施;設計類項目須完成方案設計、擴初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過程,并施工完成。
3、申報園林工程獎子獎項的工程項目須在評獎年度前3年內竣工驗收合格,且滿1年以上養護期。
(三)中外合作設計項目須由中方主持單位牽頭申報。中方主持單位須在項目實施中承擔主要工作量,且對項目具有創新性貢獻。
(四)項目界定原則上以合同為準。一個項目合同中,分部分、分區域,不得單獨申報。
1、同一項目分若干個標段分別簽訂合同的,可按多個項目申報。鼓勵多個標段聯合,將項目作為一個整體申報。采用分標段單獨申報的,不可再整體申報;反之亦然。
2、同一項目分若干個階段分別簽訂合同的,須按整體申報,不得分階段申報。可由牽頭單位聯合其他參加單位進行整體項目申報。
3、同一項目分若干專業協作完成并分別簽訂合同的,應按項目整體申報。一個項目申報后,其子項目或分項目不得另行申報。
(五)同一年度內,項目申報數量限定如下:
1、科技進步獎子獎項對一個年度內申報數量暫不作限定。但連續兩個年度中,申報項目均無入圍的單位,將暫停一年申報資格。
2、規劃設計子獎項在一個評獎年度內,風景園林專項設計或綜合甲級設計單位作為第一申報單位最多可以申報三個項目,并可增加報送兩個非第一申報單位的聯合申報項目。風景園林專項設計乙級單位或其他規劃設計資質單位,作為第一申報單位最多可以申報兩個項目,并可以增加報送一個非第一申報單位的聯合申報項目。
3、園林工程子獎項在一個評獎年度內,同一單位作為第一申報單位可以申報一個項目,但上一年度自營收入超過五億元的單位允許申報兩個項目(須提供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六)項目完成單位原則上不超過5家。單獨申報的項目完成人原則上不得超過12 人,合作申報的項目不超過15人。人員名單一經申報,原則上不得更改。
(七)項目正式申報后,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評審委員會裁定的緩評項目除外)。
★安全生產
一、關于印發《全省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建電〔2020〕35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04月08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全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緊急通知》《全省各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有關要求,省住建廳、發改委、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工信廳、鐵路建設發展中心、通信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民航福建監管局、民航廈門監管局等相關部門聯合制定了《全省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全省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刪減)
為深刻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血的教訓,切實做好全省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根據全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緊急通知》《全省各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有關要求,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以對人民群眾極端負責的精神,立即行動起來,突出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全面深入開展房建市政、公路、鐵路、機場、港口、水利、電力、通信、油氣管道等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堅決堵漏洞、補短板、掃死角,全覆蓋、零容忍,全面整改整治安全隱患,全面加強工程安全質量管理,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整治重點和責任分工
(一)共性整治重點
1.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緊盯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等“三個關鍵人”,重點檢查建設單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保證合理工期、按時支付工程款、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等安全質量管理責任落實情況,施工單位企業法人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帶隊檢查項目、落實安全生產資金、配齊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等施工安全質量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監理單位關鍵工序節點旁站、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隱患整改等安全質量監理責任落實情況。
2.工程合規建設情況。重點檢查工程項目審批手續,整治施工企業無資質施工、超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和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行為。
3.標準化施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整治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措施不到位,防火、防滑、防中毒窒息、防洪、防臺等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網、安全帽等防護措施不到位等問題;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和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等違規行為。
4.建設工地及周邊安全情況。重點檢查整治工地辦公區、生活區安全隱患,工地圍擋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供水、供電、輸油、輸氣、通信等地下管線保護措施落實情況等。
5.關鍵設備安全情況。重點檢查整治塔吊、升降機、架橋機、龍門吊等重大施工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拆卸等重點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
6.特殊作業安全情況。(1)高處作業,重點檢查執行高空安全技術規程情況,整治未按規定系安全帶行為。(2)地下工程,重點檢查安全管控情況,整治基坑周邊超限堆載、土方超挖、支護不及時、降水排水措施不到位等。(3)爆破作業,重點檢查爆破施工中工業炸藥、雷管等民爆物品裝卸、搬運、保管及現場作業等安全管理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應急廳、工信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生態環境廳,省高速集團,省鐵路建設發展中心、鐵路建設單位,民航福建監管局、民航廈門監管局、通信管理局,福建能源監管辦,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鐵塔福建分公司,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
(二)分行業整治重點
1.房建市政工程整治重點:包括所有在建的房建、市政、地鐵等工程。(1)房建工程,重點檢查整治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隱患,緊盯基礎施工、支護作業、土方開挖、頂升附著、模板搭拆、外架搭設、鋼結構安裝等重點環節。(2)市政工程,重點檢查整治高邊坡、起重吊裝、地下暗挖、拆除爆破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隱患,緊盯邊坡支護、高墩作業、模板搭拆、降水排水、爆破作業等重點環節。(3)地鐵工程,重點檢查整治過江過海區間、聯絡通道、盾構進出洞、礦山法施工、大型施工機械等重大風險點。(責任單位:省住建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
三、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堅持邊動員、邊排查、邊整治、邊復核、邊問責,不分階段、不分環節,把自查自糾、隱患整改、執法問責貫穿大排查大整治全過程,確保全面整改落實到位。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分輕重緩急、分類分批整改落實到位,對危及人身安全隱患要立查立改,對重大安全隱患要掛牌督辦,對較大安全隱患要限期整改,對一般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堅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單位,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
(一)迅速動員部署(3月31日前)。各市、縣(區)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三個必須”要求,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省行業主管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于3月31日前將動員部署情況及工作方案報省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省住建廳)匯總。
(二)全面部署企業自查自糾(6月30日前)。各地和省行業主管部門要立即部署本地區本行業在建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分別圍繞工程施工安全質量的管理責任、施工主體責任、監理責任落實情況和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自查自糾,不留盲點死角。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逐一登記造冊,明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整改措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改時限,逐一整改落實到位、對賬銷號,實現安全隱患整治閉環管理。自查自糾不分階段,各在建項目要把安全隱患自查自糾貫穿建設施工全過程,新開工項目要同步組織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
(三)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全面排查(9月30日前)。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對轄區內所有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覆蓋排查,重點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企業自查自糾工作質量,及時將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錄入信息系統,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安全隱患未排查不放過、隱患原因未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全面排查不分階段,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開展,及時督促整治安全隱患。
(四)設區市政府負責檢查復核考評(10月31日前)。各設區市政府要組織對轄區內縣(市、區)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情況進行全覆蓋檢查復核考評,重點檢查復核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縣(市、區)排查整治工作質量,及時將復核考評情況錄入信息系統,對排查整治工作落后、拒不整改的予以通報批評、信用扣分等,堅決避免走過場、假整改。檢查復核考評不分階段,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開展,及時督促整治安全隱患。
(五)省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導檢查(12月31日前)。省直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過程督導服務,對各市、縣(區)本行業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全覆蓋抽查檢查,對重大工程、重要領域、重點地區進行重點督導,及時將督導檢查情況錄入信息系統。對排查整治工作落后的縣(市、區)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約談、通報。督導檢查不分階段,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開展,及時督促整治安全隱患。